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协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无预算,招标人为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无预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协助服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线上/现场获取。(2)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30楼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售价:500元/包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4时30分
地点: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3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1日14时30分
地点: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30楼)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yuecaizhaobiao.com)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补充事宜: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协助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30楼3009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ZB-2023-06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无预算(按实际服务数量结算)
最高限价(如有):800元/点位(人民币)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1号测试中心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20-376090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30楼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20-81889899
电子邮件:yuecaizhaobiao@126.com
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