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CZB-2024-087)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省医保社保业务选调二期优化项目(二阶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邀请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省医保社保业务选调二期优化项目(二阶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响应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1.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线上/现场获取。(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4)报名费仅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地点: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地点: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yuecaizhaobiao.com)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补充事宜: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省医保社保业务选调二期优化项目(二阶段)被邀请的报价人应在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ZB-2024-087
采购方式:邀请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人民币)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软件及系统完成功能开发并交付使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2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联系人:彭先生、梁先生
电 话:020-81889899
电子邮件:yuecaizhaobiao@126.com
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